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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4 08:50 本文来源: 管理员

2020年度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词解释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承担了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和技术指导,提供综合医疗机构临床医疗服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对标“三甲”要求,着力推进创建工作;

2.全面提升医疗综合管理能力,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3.统筹推进全市妇幼计生发展,着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4.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分配路径,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5.全面确保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6.加强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保障平安医院建设;

7.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医院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8.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医院文档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9.持续开展公益事业,认真落实公共职能。

二、构设置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21631.97万元,支出29319.7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16003.22万元,下降42.52%,支出减少8315.44万元,下降22.09%。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新冠肺炎爆发流行,本院收治一名疑似新冠患者闭院停诊,门诊和住院病人大量减少,医疗业务收入和支出相应比上年下降。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163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3.01万元,占6.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5万元,占9.31%;事业收入18078.56万元,占83.57%;其他收入135.4万元,占0.6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931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9.13万元,占29.16%;项目支出20770.62万元,占70.8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418.01万元、支出10154.7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228.81万元,下降79.47%、支出减少6492.06万元,下降39%。主要变动原因是二期工程建设筹集政府债券项目资金,2019年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万元,在2020年2月二期工程建设完工后,就未再争取使用相应财政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062.07万元,下降67.2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一般债券3000万,主要用于购置专项医疗设备,而在2020年未再有一般债券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1.09万元,占38.23%;卫生健康支出922.79万元,占61.7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93.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57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5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95.85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6.3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75万元、离休费36.82万元、退休费15.25万元、抚恤金13.82万元、生活补助6.9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0.7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32.78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1.09万元、专用材料费8.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6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78万元,下降53.0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加强管理公务用车,二是在自有资金中列支部分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4辆、其他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项目、计划生育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66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54%。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06.76万元,增长61.7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9年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与2019年持平。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6.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4.5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设备购置等,促进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技术服务等方面发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项目人员下乡督导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持续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二是强化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近年逐渐下降成效明显;三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四是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提升的指导、“孕优”工作的指导。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设备购置”” 妇幼事业补助经费”“ 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 “提高药具服务能力,用于对基层的培训和会议” “2019年重大传染疾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3.5万元,执行数为35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保障了医院医疗业务开展,二是促进了临床科室医疗技术水平提高,三是提高了男性、女性生殖健康水平,受益群体满意度,医院满意度达到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与执行有差异,在具体采购时未严格按预算的项目(设备资产名称)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执行预算。

(2)妇幼事业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保障了医院医疗业务开展,二是促进了临床科室医疗技术水平提高,三是提高了男性、女性生殖健康水平,受益群体满意度,医院满意度达到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与执行有差异,在具体采购时未严格按预算的项目(设备资产名称)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执行预算。

(3)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1万元,执行数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截止2020年9月,我市托幼机构共有800所,其中公立244所,民营556所,经卫生学评价合格有394所,占比49.25%,其中公立148所,民营246所;全市在园儿童总数为119586人,其中2020年9月完成体检的儿童数为97598人,体检率为84.14%,共计有39570名体弱儿,体检结论前三位病因依然为龋齿、贫血和营养不良;在园教师总数为8909人,其中日常体检的教师数为8002人,体检率为89.81%;全市托幼机构共计有362家卫生室/保健室,保健医/保健员514名;全市托幼机构中共计771家配餐,配置有炊事员1417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共完成初筛38万,复筛338人,评估诊断247人。通过项目实施,构筑全市妇儿生命健康长城,保障了多部门合作实施妇儿健康管理工作模式的执行,实施急救关口前移,加强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强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降低病残儿童出生比率,提高妇儿生命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相比其他健康管理项目,妇儿管理效果周期长、病情复杂易突变等问题更突出,在妇幼管理模式上存在一定缺陷,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构筑健康管理和临床结合的模式,学习管理先进地区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实现区域妇儿健康信息化。

(4)提高药具服务能力,用于对基层的培训和会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已发放药具包括口服避孕药2032板、外用避孕药32650盒、宫内节育器2751套、皮下埋植剂20套、避孕套2132000只,全市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点2479个,发放机构比例为93.69%。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规范全市避孕药具发放,减少了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降低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增长率,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计划编制、统计报表等不够准确规范,缺乏依据,药具管理新系统及自助发放机管理效果欠佳和相对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药具供需研究,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需求计划和统计报表,基层管理人员增强责任心,多学习多下功夫,尽快熟练运用新系统和新配置自助发放机。

(5)2019年重大传染疾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05万元,执行数为1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泸州市育龄妇女805413人,艾滋病感染育龄妇女总人数952人。艾滋病感染产妇人数8人,均孕早期用药。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在管15人。其中,13名儿童两次早诊均为阴性,在继续追访管理中;2名儿童在检查过程中。未分娩艾滋病感染孕妇5人,5人均早期抗病毒药物治疗并进行病毒载量、CD4+T淋巴细胞检测,目前无1例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通过项目实施,有效降低了艾滋病孕产妇所生婴儿母婴传播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发现主要问题:1.因预防母婴传播率的考核指标以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龄计算,2020年年度,没有发生母婴传播个案。2.基层人员待遇保障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动大,队伍的不稳定,导致管理服务能力整体水平提升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1.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发挥辖区艾滋病防治主体责任,专业防治机构进一步密切三线联席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民营机构强化与妇幼保健系统的协作,巩固我市母婴阻断成效。2.建议地方财政加大对妇幼队伍的政策倾斜,提高和保障基层服务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稳定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促进整体服务水平的逐步提升。



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设备购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535000

执行数:

3535000





其中:财政拨款

3535000

      其中:财政拨款

353500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临床科室医疗设备购置工作,保证临床科室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按预期目标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临床科室医疗设备购置

10套

10台、套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

质保期1年,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质保期≥1年,安全使用标准≥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12/30

2020.11.30







 

 

 





成本指标

采购总额

350万元

353.5万元







临床科室医疗设备购置

≤40万元/套

按预期目标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能力

提高临床医疗对患者服务水平

为病理科等临床科室采购的设备,对治疗妇女生殖系统疾病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居民健康水平

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按预期目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时间

5年

≥5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医院满意度

0.95

受益群体满意度,医院满意度≥95%




妇幼事业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妇幼事业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00000

执行数:

4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00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临床科室医疗设备购置工作,保证临床科室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按预期目标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眼科、外科医疗设备购置

10套

1套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

质保期1年

质保期≥1年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12/30

2020.11.30







 

 

 





成本指标

采购总额

40万元

40万元







设备单价

小于等于50万元每套

按预期目标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能力

提高临床医疗对患者服务水平

为外科购置前列腺电切内窥镜一套,提高了男性生殖健康水平







居民健康水平

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提高了居民健康水平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时间

5年

≥5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

提高患者体验满意度

受益群体满意度≥95%



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


































主管部门及代码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91000





执行数:





91000










其中:财政拨款









91000





      其中:财政拨款





9100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残疾筛查率85%以上;加强对全市助产机构产儿科的质量培训及质量控制;按落实妇幼管理和教育部门的衔接,实施全覆盖的联合督导。













1、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指标:2020年儿童残疾筛查发现残疾儿童247名,均转介到残疾实施救治康复;早孕建册率96.84%,产后访视98.3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99%,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达到95.9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6.06%,新生儿访视率99.05%,未发生托幼儿童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
2、妇幼主要指标:孕产妇死亡率3.15/10万,新生儿死亡率1.51‰,婴儿死亡率2.7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22‰。
3、新筛项目指标:新生儿疾病筛查全市筛查率为99.2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97.67%。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残疾筛查培训和管理





下乡指导,每年一次,每次2人,全市覆盖;每年一次培训





和其他工作部分整合,下乡指导,每年一次,每次2人,全市覆盖,已完成

























指标2:产儿科安全质量控制





每半年一次质控,培训每年一次





产儿科质控一同实施每年2次,每年一次培训,采取以会带训的模式,开展母婴保障管理等培训

























指标3:托幼卫生保健管理和培训





外出培训2人次,市内培训30余人,开展全市联合督导





外出培训2人次,市内培训因疫情原因未开展,配合省级接受远程培训。

















质量指标





按照相关规范文件要求





达到相应频次和覆盖面,并提高能力





已达到省市级相应频次和覆盖面,并提高能力

























 





 





 

















时效指标





培训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前





2020年12月前已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儿童残疾筛查





残疾筛查相关日常管理:办公费3000,资料和印刷费2000,计0.5万元;残疾筛查对全市培训每年一次,50人,每人200/天,小计1万元,合计1.5万元





相关表册印刷及物品购置等11840+40+6523=18403元;和基本公共卫生整合督导培训2100+900+4592+3120=13832元;合计32235元。

























指标2:产儿科质控





每半年开展对基层质量控制,每年举办1次培训学习,督导专家费6000、培训场地费5000、资料费5000、培训费14000,总计3万





整合开展基层质控分上下半年,2100+900+280+8126+4592+912+87.1+52+200+2120+6544+3400=29313.1元,整合开展基础培训,联合母婴安全行动等母婴安全保障会6400+7065+2515=15980元

























指标3:托幼卫生保健管理





外出培训相关费用,差旅费3000/人,会议费2000/人,计2人总1万;开展相关培训,培训每人200/人/天,总计培训30人,计0.6万;联合督导,督导专家费18000,其他费用(用车,用餐等)12000。总计4.6万元。





参加省级培训1人,604元;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整合培训和督导,2100+900+4592+3120=13832元;合计14436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儿童残疾筛查





实现残疾的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减少社会和家庭负担;提高残障儿生活质量,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实现残疾的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减少社会和家庭负担;提高残障儿生活质量,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指标2:产儿科质控





全面提升全市产儿科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降低医疗风险,减少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





全面提升全市产儿科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降低医疗风险,减少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

























指标3:托幼卫生保健管理





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督促托幼机构切实执行十项管理制度





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督促托幼机构切实执行十项管理制度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时间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培训对象满意度





0.9





 







提高药具服务能力,用于对基层的培训和会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提高药具服务能力,用于对基层的培训和会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75000

执行数:

75000









其中:财政拨款

75000

      其中:财政拨款

7500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不断创新和完善技生药具免费发放新模式,实现资源共享,畅通药具发放渠道,满足育龄群众对免费避孕药具的新要求。









全市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点2479个,发放机构比例为93.69%,满足育龄群众对免费避孕药具的新要求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培训1-2次

预计全市药具管理培训人数60余人

召开全市药具远程培训会,培训人数400余人,已按照要求完成,提升全市信息化管理水平。













指标2:督导2次,暗访1次

7个区县及乡镇督导

已完成7个区县及乡镇督导2次,支出差旅费及租车费用6097元,下半年到古蔺叙永指导费用2432元,省上到泸州调研一次,接待工作餐费2098元。共计:10627元。













指标3:外出学习培训

3次

已外出学习培训3次,参加全省互联网+药具培训差旅费2626.4元。参加全省药具质量和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差旅费1628元,参加全省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培训差旅费1100元,到德阳考察学习差旅费2190元,合计:7544.4元,









质量指标

指标1: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率

按照要求完成已婚育龄女性20%的发放率

完成已婚育龄女性20%的发放率













指标2:避孕药具发放点覆盖率

≥98%

避孕药具发放点覆盖率≥98%已完成









时效指标

指标1:按计划完成药具调拨和发放

按计划完成调拨发放任务

已按计划完成调拨发放任务













 

 

 









成本指标

指标1:自助发放机管理费

400/台(人/年)

已完成自助发放机管理费4台,支付1600元













指标2:库房搬迁改造新增设备购置费

3万元(除湿机1台、加湿器2台、空调4台、电子温湿度设备)

已购置除湿机1台、电脑1台、电子温湿度设备2台及货架、托盘等)













指标3:库房搬迁改造装修费

18.5万元

已装修改造完成













指标4:搬运等库房管理劳务费

0.2万元

已支出搬运等库房管理劳务费1161元,往返库房车费82元,邮寄药管中心资料费用378元。合计:1621元。













指标5:信息化网络建设与维护

0.5万元(发放点电子地图查询系统维护、发放机SIM卡费等)

发放点电子地图查询系统维护、发放机SIM卡费等已支出366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规范药具账表册管理,提高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能力

规范药具账表册管理,提高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能力













指标2: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提高女性健康水平

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从而提高女性健康水平













指标3:降低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增长率

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稳定

降低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增长率,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稳定













指标4: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提高服务能力

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提高服务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指标2:可持续影响时间

长期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已完成













指标2:免费避孕药具质量满意度

≥98%

已完成





2019年重大传染疾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重大传染疾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













主管部门及代码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10500

执行数:

43425.92









其中:财政拨款

110500

      其中:财政拨款

43425.92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2019年四川省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要点》的要求, 2020年把全市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4%以下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100%,孕产妇孕期检测率99.97%,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89.1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早期抗病毒用药率10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用药率10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率10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6月龄诊断率10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18月龄艾滋病抗体检测率100%,按满18月龄儿童计算母婴传播率是0。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98.66%,规范治疗率81.21%,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94.38%,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0。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99.94%。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三病项目管理

市级培训100人/次,每季度1次,全年计4次;邀请培训专家4次;每次2-4人,外出培训4次,每次2人;大型宣传2次;快筛检测费用。

市级培训50人/次,上下半年各1次,全年计2次;未邀请培训专家,外出培训2次,每次3-5人;大型宣传2次。













 

 

 









质量指标

三病项目管理

全市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4%以下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各项小项目

2020年12月前完成

2020年12月前已完成













 

 

 









成本指标

培训费用

每季度培训1次,共计4次,市级培训预计100人/次,包括伙食费、场地费、会务费在内我市以300元/人/天计算,100人×300元/人×4次=12.0万元;外出培训4次,培训费用+住宿+公杂费3000元/人/次,4次×3000元=1.2万元,合计13.2万元。

上下半年各1次,全年计2次,市级培训50人/次,包括伙食费、场地费、会务费在内共计5600元;外出培训2次,培训费用+住宿+公杂费共计22875.92元。已按照标准完成此项工作,提高三病管理服务水平。













宣传费用

大型宣传活动全年开展2次,场地费500元/次、灯光、设备500元/次、宣传资料(雨伞、折页、宣传袋、毛巾、纸杯、横幅、讲座、议诊等)预算2万/次,2次×2万=4万元。

大型宣传活动全年开展2次,设施设备、宣传资料、宣传物资共计64670元。已按照标准完成此项工作,提高三病管理服务水平













专家费用

开展相关培训4次,每次邀请专家2-4人,按照2000元/人计算,4次×4人×2000元=3.2万元。

开展相关培训2次,未邀请专家













快筛检测费用

快筛检测费用25元/次,男单阳家庭配偶孕中、晚期增加2次检测,2次×25元/次=50元,男单阳配偶家庭约300人×50元=1.5万

此笔经费直接由各区县财政,下发至各区县妇幼保健院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病项目管理

感染1例病人,相关检测费、治疗费及后续费用4000元/人/次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率先实现儿童零艾滋。









社会效益指标

三病项目管理

易引起恐慌、传播速度快、传播性强。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率先实现儿童零艾滋。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三病项目管理

三病系统管理率达到上级要求, 2020年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

三病系统管理率达到上级要求, 2020年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













可持续影响时间

长期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0.9

90%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设备购置项目、妇幼事业补助经费项目、2019年重大传染疾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项目、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项目、全市孕前优生项目质量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鉴定经费项目、孕产妇系统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妇幼卫生信息和妇幼卫生网络直报系统、新生儿疾病筛查、适宜技术(产儿科高级生命支持)等培训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设备购置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妇幼事业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2019年重大传染疾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全市孕前优生项目质量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鉴定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孕产妇系统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妇幼卫生信息和妇幼卫生网络直报系统、新生儿疾病筛查、适宜技术(产儿科高级生命支持)等培训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培训收入、停车场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指妇幼保健支出;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支出;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设党委书记1名(副县级),院长1名(副县级)、副院长4名(正科级),党委副书记1名(正科级)、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设30个内设机构,其中,设职能科室11个,医技和临床等业务科室19个;设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3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6名。

(二)机构职能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主要职能是承担着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和技术指导,提供综合医疗机构临床医疗服务。

(三)人员概况

我院核定编制数212名,2020年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入编5名,市卫健委任命1名,调入4名,退休3名,调出1名,2020年底在编职工165名,空缺编制47名,编外聘用人员414名,退休返聘人员6名,全院职工总人数579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418.0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3.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154.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2.79万元,其他支出8645.8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本部门的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决算编制等均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指标进行了编制,均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范围内开支,并完成所有预定目标,年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了预算动态调整,全年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严格执行预算开支,保障了公共卫生工作正常运转。本部门的预决算编制均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指标进行了编制,按时完成编制工作,决算报表和说明均在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单位网站公开。绩效目标也按照有关文件如实进行了填报。专项预算也提前进行了规划和筹划。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向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及市政府进行了反馈,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项目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未发现擅自调项、扩项、缩项及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现象。

2、严格预算项目资金审核。无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二)存在问题。

1.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权责不明确,缺乏制约,分级管理脱节。

2.医院虽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其制度条款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相关科室的责权并不完全明确,致使制度的执行力缺失,出现问题时往往会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3.我院是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规模大业务多,职能管理部门多,妇幼公卫及重大公卫项目多,资金流入流出量大,因此在梳理经济业务流程时任务繁重。大部分经济业务,都有管理制度和执行流程,但是由于部分业务划分不是很明确,各科室在制定时各自为政,制度交叉权责不清,部分科室改变了业务管理流程,没有及时更新相应的管理制度,造成制度与现实管理脱节。部分科室人员对内控认识不够到位,风险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内控的重要性,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三)改进建议。

1.加快完善资产管理的机制建设,确认相关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起资产管理的相关责任落实制度,并尽量确认出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将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个人。

2.加强资产管理意识,强化财会控制的制度化建设。要树立其高度负责的管理观念和意识,力争大家在实际的工作中都能够严格的依据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制度维护好和发展好资产管理法规。

3.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基础工作。力争把内控、内审自财务科划分,成立独立科室,将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单位内控制度、目标和措施,对各部门及其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内控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增强全体员工的认识和重视,以达到全员参与内控的效果。

4.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控制工作,对预算调整和追加,进行严格的控制,对科室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考评。


附件2

2019年重大传染疾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项目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该项目负责掌握全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进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2.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8〕48号),四川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川防艾母婴传播办发〔2018〕5号),四川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三线一网底”艾滋病防治体系的通知(川重传办发〔2019〕6号)。

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8〕45号)要求。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泸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结核病防治项目第一批资金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20年卫生健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泸市财社〔2020〕130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工作经费、能力建设、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管理、感染孕妇及配偶健康教育。

2.全市孕产妇HIV检测率100%。孕期检测率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8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4%以下。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实际开展培训2次,培训人员100余人次,外出培训2次,共计2.71万元,专家费用:未邀请专家授课,共计0元;调研指导:全年累计12次,共计2.15万元;宣传教育活动:开展2次,资料费+场地+设备费用,共计6.47万元。合计金额11.33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计划

费用类别

工作内容(单价)及数量

预算金额(万)

备注

培训费用

1.市级培训:每季度例会培训1次,全年共计4次(预计三区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专职人员6人×3区=18人/次,18人×4次=72人,会餐费用按70元/人计算,70元/人×72人=5040元。

2.全年视频培训2次。(因本院有远程会议相关设备,故不计其他费用)。

3.外出培训:全年预计4次(包括培训费用+住宿+公务费3000元/人/次),4次×3000元=约1.2万元。

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全年共计4次(参会人员包括7个区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市人民医院、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每次会议预计40余人)会餐费用按70元/人×40人×4次=约1.12万元。


3.50

《2019年四川省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要点》

专家费用

1.全年预计开展相关培训4次,每次邀请专家2-4人,按照2000元/人计算,4次×4人×2000元=3.2万元。

3.2

参照《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会管理办法》的要求

调研费用

三线联合调研半年1次,全年共计2次,每次5人,2次×5人=10人(包含伙食+公杂费:100元/人/天

2.每月下乡包保调研1次,7个区县共7次,7×12=84次,2+84=86次(以最远乡镇古蔺县预计油费来回600元、过关费来回250元、住宿费用300元/天×3人=900元、伙食+公杂费补助:100元/人/天×3人×2天=600元/次,600+250+900+600=2350元/次),86次×2350元/次=20.21万元。

20.21

《泸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调整泸州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要求

宣传费用

大型宣传活动全年开展2次,宣传资料(折页、宣传袋、毛巾、纸杯、横幅、讲座、议诊等)费用约8千元

0.8

《2020年四川省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要点》的要求

合计

2020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项目预算资金:27.71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名称

技术指导

人员培训

专家费用

宣传费用

单位(万元)

金额

2.15

2.71

0

6.47

11.33

2020年使用资金:11.33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参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卫生计生评审咨询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48号)、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机关旅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行〔2014〕12号)、泸州市财政局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行〔2014〕37号)、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印发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旅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妇幼发〔2014〕44号)等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到位,报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准确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整体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区(县)成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配齐专职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具体实施以区(县)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为主体。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孕产妇HIV检测率100%,完成100%指标要求;

2.孕期检测率99.97%,完成90%以上指标要求;

3.孕早期HIV检测率89.12%,完成80%以上指标要求;

4.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0,完成4%以下指标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的实施,有效降低了艾滋病孕产妇所生婴儿母婴传播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基层人员待遇保障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动大,队伍的不稳定,导致管理服务能力整体水平提升困难。

2.基层队伍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人才,不能满足工作和群众的健康需求,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工作质量不高。

(二)意见建议

1.建议地方财政加大对妇幼队伍的政策倾斜,提高和保障基层服务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稳定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促进整体服务水平的逐步提升。

2.建议在保障和提升薪酬待遇的基础上,建立起人员选用机制,对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设立基本要求,提高基础水准,提升服务质量。


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包括0-6岁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和托幼卫生保健管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根据关于泸州市残关于联印发《泸州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残[2016]10号)、母婴保健法、四川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泸州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泸州市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泸市卫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

1. 残疾儿童筛查率达85%以上;

2. 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3. 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7/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55‰。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依据

根据各项目工作要求及年初工作预算经费申请划拨,市级资金已全部划拨到位。

(二)资金使用

1.项目工作经费使用计划

(1)0-6岁儿童残疾筛查。残疾筛查相关日常管理:办公费3000,资料和印刷费2000,计0.5万元;残疾筛查对全市培训每年一次,50人,每人200/天,小计1万元,合计1.5万元。

(2)产儿科质量控制。每半年开展对基层质量控制,每年举办1次培训学习,督导专家费6000、培训场地费5000、资料费5000、培训费14000,总计3万。

(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外出培训相关费用,差旅费3000/人,会议费2000/人,计2人总1万;开展相关培训,培训每人200/人/天,总计培训30人,计0.6万;联合督导,督导专家费18000,其他费用(用车,用餐等)12000。总计4.6万元。

2020年全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和托幼卫生保健管理计划使用资金:9.1万元。

2、项目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1)0-6岁儿童残疾筛查。残疾筛查相关日常管理:残疾筛查工作相关表册印刷及物品购置等费用合计18403元;和基本公共卫生整合开展督导工作差旅费、误餐补助以及公杂费等合计13832元;合计32235元。

(2)产儿科质量控制。整合开展基层质控工作,分上下半年,差旅费、误餐补助以及公杂费等合计29313.1元;整合开展基础培训,联合母婴安全行动等举办母婴安全保障会议,会务费等合计15980元;

(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参加省级培训1人,差旅费604元;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整合培训和督导,工作差旅费、误餐补助以及公杂费等合计13832元;合计14436元。

2020年全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和托幼卫生保健管理使用资金:91964元。

项目工作经费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参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卫生计生评审咨询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48号)、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机关旅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行〔2014〕12号)、泸州市财政局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行〔2017〕37号)、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调整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妇幼发〔2017〕4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规范使用资金,报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估

(一)开展技术培训

2020年,组织全市培训2次,培训人员约500人,完成2020年培训计划,因为新冠疫情原因,培训会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在市卫生健康委设置主会场,区县、基层卫生机构设置96个分会场。通过培训,明确了新时期0-6岁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和托幼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标,提高了项目质量和服务水平,尽早发现异常患儿,保障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确保了全市儿童受益;通过培训后问卷调查结果评估分析,明年将更加科学、更加有针对性地设计、改进课程,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培训工作,提高筛查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开展项目工作指导和质量评价

2020年,开展全市督导和指导2轮,每次覆盖七个区县,全年累计指导评价28次,指导覆盖率为100%。指导和质量评价期间差旅费、住宿费、燃油费 、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均在妇幼工作经费列支。通过指导和质量评价,提升了各级项目管理人员优质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了我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产儿科质量控制和托幼卫生保健管理,促进我市相关项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证了工作质量,发现了残障儿童,促进了患儿的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保障了儿童残障后社会功能的恢复发生率,提高了出生缺陷防治水平,保障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三)印制相关工作资料

通过印制发放宣传资料,推广以儿童健康管理员为主导的健康宣传模式,加大全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宣传告知力度,发挥健康教育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宣传告知义务,建立群众对项目的正确认识,增加群众接受和认可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儿童受益。

(四)资金使用评估

通过项目工作经费和项目资金的下发及使用,达到了预期工作目的,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68.84%。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出生缺陷防治问题。

随着我市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的不断完善,孕产妇对孕期保健意识的增强,数据统计、收集方法进一步规范,同时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进一步实施,被发现和上报的出生缺陷儿逐年增加,对社会和家庭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

2.母婴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近年来持续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保持在低位状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经过连续两年重点攻坚后,目前保持在零传播状态,指标波动、反弹风险极大。一是分娩量逐年下降。二孩政策实施后,2017年活产数增幅较大,但随着生育意愿的释放,活产数出现较大幅度下降,2020年活产数为近几年最低值,2020年活产数较2019年下降6128人。二是危重症占比仍高。高危孕产妇数量增多、妊娠合并心脏疾病、血液疾病、免疫系统疾病以及多种合并症并存等情况进一步加大管理和救治难度。三是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区县和机构孕期管理质量不高、区县救治中心评估能力不足、救治中心多学科救治能力有待提升。

3.基层妇幼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和计划生育服务转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承担了健康扶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大量具体工作,区县之间妇幼人员分布不平衡,人力资源相对不足,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等成为基层妇幼队伍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且基层妇幼人员大多为非在编人员,流动性非常随意,加之对人员上岗没有进行系统严格的准入条件要求,导致整体服务管理水平难以持续提高。在岗人员的培训专业程度也较低,缺少进修深造的机会,使得妇幼卫生管理和发展后继乏力。

(二)建议意见

1.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实施三级预防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一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充分应用现有资源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有针对性的对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咨询,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倡导适龄生育,指导科学备孕;二是规范开展产前筛查,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提高产前诊断水平,对高危孕妇及确诊的病例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三是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促进早发现早治疗,减少先天残疾。

2.强化母婴安全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保障机制,强化危重救治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救治流程,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二是加强产儿科建设。强化产儿科质量控制工作,提高孕产期和儿童保健质量,实施妊娠风险评估,加强高危对象精准管理、分级管理。三是强化妇幼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母子健康手册和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信息纳入健康泸州平台,方便群众实时查询健康信息,对孕产妇管理针对性推送个性化健康指导。四是强化质控考核。加强和规范孕产妇死亡评审和危重症评审工作,继续强化母婴安全关键环节,提高管理质量,针对各区县存在的不同问题分类指导,联合执法发现的薄弱环节继续约谈、通报,压紧压实责任。

3.进一步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

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加强学科体系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丰富服务内涵,激活机构活力,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优质资源下沉,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远程医疗、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鼓励各级医疗机构间纵向联合,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全市孕前优生项目质量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鉴定经费项目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该项目负责掌握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项目工作实施进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2.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31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252号),2020年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公布,根据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4.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6.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卫函〔2020〕45号)要求。

7.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泸州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泸市卫发〔2017〕321号)

8.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规范管理的通知(泸市卫发〔2015〕248号)

(四)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根据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以及市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泸市财社〔2020〕24号)。

2.关于调整四川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结算标准的通知(川医保规〔2019〕2号)

3. 泸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制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妇幼函〔2020〕20号)

(五)项目绩效目标

1.工作经费、能力建设、健康教育、开展市级培训、督导。

2. 城乡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外出参加出生缺陷、计划生育、妇女保健等培训,共计2.397万元;举办市级病残儿鉴定共计使用1.09万元;举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培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及两项鉴定培训共计使用3.51万元;印制宣传资料使用1.94万元;其他工作经费0.37万元,共计使用9.37万元,年终项目资金调整19.49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计划

费用类别

工作内容(单价)及数量

预算金额(万)

备注

培训费用

1.市级培训:全年预计3次,(包括专家授课费)预计费用6万元

2.医务人员外出培训:(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全年预计5次(包括培训费用+住宿+公务费)约8.3万元。


14.3

参照《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会管理办法》的要求

调研费用

调研半年1次,全年共计2次 (包含食宿+公杂费、租车、燃油费) 2.5万元。

4

参照泸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制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妇幼函〔2020〕20号)的要求

办公用品购置费

彩色打印机一台,预计0.5万

0.5


两项鉴定专家费

每季度鉴定一次,预计3.5万

3.5


宣传费用

宣传活动全年开展2次,孕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资料(折页、宣传袋、毛巾、纸杯、横幅、讲座、议诊等)费用约3万

3


合计

2020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两项鉴定管理项目预算资金:25.3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名称

外出培训

人员培训

宣传资料

病残儿鉴定

其他工作经费

年终项目资金调整

金额

(万元)

2.397

3.51

1.94

1.09

0.37

19.49

2020年使用资金:9.37万元,调整项目资金19.49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10〕333号》、《泸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制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妇幼函〔2020〕20号)、《关于调整四川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结算标准的通知》(川医保规〔2019〕2号)、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机关旅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行〔2014〕12号)、泸州市财政局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行〔2014〕37号)、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印发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旅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妇幼发〔2014〕44号)等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到位,报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准确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整体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区(县)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两项鉴定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具体实施以区(县)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为主体。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完成检查人数25832人,总覆盖率102.53%,完成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9%以上目标要求。

(三)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两项鉴定项目工作的开展,对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起着重要、积极的作用。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妇幼人员流动性大,基层管理服务人员因工作压力大、待遇不高、门槛低、专业人员少、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动大,新旧交替快,心境人员未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等原因,整个服务团队管理技能水平较低,远远跟不上工作要求和群众需求,队伍的不稳定,导致管理服务能力整体水平提升困难。

(二)意见建议

稳定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促进整体服务水平的逐步提升,建立起人员选用机制,对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设立基本要求,提高基础水准,提升服务质量。


孕产妇系统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妇幼卫生信息和妇幼卫生网络直报系统、新生儿疾病筛查、适宜技术(产儿科高级生命支持)等培训项目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保健部负责全市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妇幼健康信息、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儿科适宜技术等妇幼健康服务培训、指导,外出参各妇幼健康服务培训及参观学习,提升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能力和服务水平。

2、根据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泸州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泸州市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泸市卫发[2019]67号)、2020年度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妇幼健康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提升医务人员和妇幼人员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2、确保出生信息真实可信,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保存和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出现冒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

3、降低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的发生,使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和确诊治疗率达到100%。

4、提高妇幼信息数据质量,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各项妇幼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到位情况

根据各项目工作要求及年初工作预算经费197500元,实际划拨经费97500元。

(二)资金使用

1. 外出进修学习(6.36万元):2020年共派出20余人次参加孕妇学校、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诊疗技术、助产技术及管理、女性整体康复技能、孕期保健、产儿科护理、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和外出交流学习,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发展方向,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2. 辖区妇幼健康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2.32万):2020年共组织两次辖区妇幼健康业务指导,内容涉及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母婴安全保障、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出生医学证明、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教育、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全民预防保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

3.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0.19万元):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负责人前往省级参加专业培训和远程培训,负责全市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和发放管理。

4. 新筛中心建设及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6.48万元):用于2020年积极创建四川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泸州分中心,10月1日正式运行;组织新生儿疾病筛查远程及现场培训,印制宣传资料等。

5. 妇幼健康信息培训和质控(0.72万元):2020年,通过视频和现场培训等方式组织2次市级妇幼健康信息培训,共计培训540余人次;参加省级妇幼健康信息培训及会审工作会议,到区县进行2次妇幼健康信息质控和指导。

6. 妇幼健康技能竞赛(4.38万元):承办了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护理学会联合主办的泸州市第十五届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妇幼健康(母乳喂养)技能竞赛。通过全员培训、全员练兵,切实提高了基层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充分展现了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者勤于学习、精于业务、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宣传妇幼健康知识及党的妇幼健康惠民政策,扩大妇幼健康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社会各界对妇幼健康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7.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1.51万元):结合春节外出人口返乡高峰的特点,以及三八妇女节、社会安全在身边、母乳喂养日、六一儿童节、9·26世界避孕日、出生缺陷日以及世界母乳喂养周等节假日和主题宣传日、宣传周等社会关注点,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义诊进社区、进高校、进机关活动,印制宣传资料及宣传用物,发放给各区县及社会群众,提升妇幼健康知识知晓率和群众主动健康意识。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参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卫生计生评审咨询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48号)、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机关旅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行〔2014〕12号)、泸州市财政局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行〔2014〕37号)、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印发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旅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妇幼发〔2014〕44号)等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到位,报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准确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妇幼健康服务各版块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领导,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牵头制定工作计划,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各项目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实施方案方案及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指导、质量控制、外出参观、交流学习,组织召开培训会、死亡死亡评审会,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总结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干预措施,有序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二) 项目监管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每年下发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和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目标考核指标,要求市妇幼保健院每年完成对辖区的妇幼健康业务培训、信息质控、健康教育宣传、项目管理等工作,并进行绩效目标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核心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全市辖区活产数31726人,孕产妇死亡率3.15/10万,较去年同期降低60.28%;新生儿死亡率1.51‰,较去年同期增长14.39%;婴儿死亡率2.74‰,较去年同期降低0.3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22‰,较去年同期降低11.34%。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顺利推进

妇女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早孕建册率90.46%,产后访视率98.14%;《母子健康手册》发放26217本,使用率98.07%;注册《母子健康手册》微信客户端服务7904人,实现100%查询和提醒服务;全市目标人群叶酸服用人数服用率96.26%,叶酸服用依从率为85.21%,叶酸知识知晓率94.08%。全面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贫困地区“两癌”检查区县覆盖率达100%,宫颈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54.53%,乳腺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33.50%。宫颈癌早诊率95.21%,乳腺癌早诊率66.67%。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99.00%,儿童健康管理率96.14%;贫困地区营养改善项目,全市累计发放率80.26%,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100%,营养包有效服用率80.03%。贫困县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筛查率99.12%;CH确诊10人,PKU“1”,已进行治疗随访;听力筛查数3211,筛查率96.48%,听力障碍数“2”,均已佩戴助听器。

妇幼卫生监测项目(泸县):2020年7月、12月,全市及监测县信息人员培训后测试全部及格;三网监测县和监测医院活产、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漏报率均为0。出生缺陷医院监测表、卡均实现网络直报,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孕产妇死亡监测上报1例(死于外地,本地不进行死亡评审),按要求对儿童死亡进行评审。

3.其他妇幼健康工作指标按计划推进

妇女健康管理部分:2020年,全市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婚检率为90.08%,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99%,住院分娩率99.93%。住院分娩贫困孕产妇数为1926人,免费住院分娩贫困孕产妇人数为1822人,另有104人均为自行选择医院分娩或不符合转诊流程,未实行零支付,补助金额合计6034079.79元。

儿童健康管理部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6.06%。2020年新生儿疾病筛查全市筛查率为99.26%,较去年提高了0.99个百分点;阳性确诊检查率为91.18%,较去年相比提高了6.56个百分点;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97.67%,较去年相比提高了3.98个百分点。新生儿遗产代谢疾病筛查分中心顺利通过省卫建委验收并批文设立,并于10月1日顺利运行。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0.1%,出院前签发率达92.97%。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2020年的工作,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指标达到历史最优水平。其他各项指标稳步提升,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提升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妇幼队伍建议仍然是制约我市妇幼健康工作发展的最根本问题。准入门槛低、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高学历人才缺),加之人员流动频繁,整个妇幼队伍专业素质专业技能不高,很难在提高服务管理质量上更进一步。

2. 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存在懈怠现象。表现在孕产妇发生危急重症时,院内应急机制启动迟缓、救治措施延误、专科单兵作战、风险预判不足、呼救转运流程混乱以及未严格落实院内和辖区孕情反馈报告机制,导致高危孕产妇失管脱管等情况。

3. 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困难。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包干经费远远低于实际产生费用,医疗机构服务积极性低,出现项目拆分收费情况、不符合省和市的项目管理规范。且项目相关绩效指标国家、省级未下达具体要求,无标准参照,未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完善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和机构应将基层妇幼管理人员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和规划,并制定进退机制,制定人员上岗前培训考核制度,制定人员在岗绩效考核办法,优胜劣汰。向基层妇幼管理人员倾斜薪酬政策,提高福利待遇有助于解决队伍不稳定,低学历的状况。

2.强化约谈通报制度的执行力度。

加大对执行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及相关措施不力导致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不良事件的惩处力度,开办辖区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县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中心负责人、急救小组等人员母婴安全强化培训学习班,牢固树立起风险意识和警戒线。针对我市发生高危、危急重症及死亡主要因素,加强针对性培训,提高专科医生识别其他学科疾病异常征象的能力。开展针对性急诊急救技能技术的培训、加强多学科MDT团队建设,开展跨学科、跨机构、跨区域危急重症救治演练,开展对区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专项质控和产儿科安全质量控制。

3.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

加大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妇幼人员待遇,解决妇幼人员编制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人事、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中的职责, 落实相应任务, 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实推进部门合作和社会参与,将妇女儿童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围绕妇幼保健机构运行补偿、绩效考核、人事薪酬等方面建立新机制,稳定妇幼队伍,激发内生动力。

设备购置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预算申报及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临床科室医疗设备购置工作,保证临床科室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1、目标一:临床科室医疗设备购置10套;

2、目标二:质保期1年,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3、目标三: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

4、目标四:采购总额350万元;

5、目标五:提高临床医疗对患者服务水平;

6、目标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7、目标七:可持续影响时间至少5年;

8、目标八:受益群体满意度,医院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市级资金353.5万元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用于临床科室医疗设备购置,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到位,报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准确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机构设置:医学装备科。监管措施: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内审办。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了病理科等临床科室10套设备采购。

2、所有设备质保期≥1年,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安全使用标准≥100%。

3、采购总额按计划完成353.5万元。

4、为病理科等临床科室采购的设备,对治疗妇女生殖系统疾病起到了极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健康水平。

(二)项目效益情况。

1、可持续影响时间达5年以上。

2、受益群体满意度,医院满意度≥95%。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采管均在医学装备科。

(二)相关建议。

2021年争取实现采管分离,进一步完善相互监督机制。


妇幼事业补助经费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预算申报及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临床科室医疗设备购置工作,保证临床科室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1、目标一:眼科外科医疗设备购置10套;

2、目标二:质保期1年;

3、目标三: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

4、目标四:采购总额40万元;

5、目标五:提高临床医疗对患者服务水平;

6、目标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7、目标七:可持续影响时间至少5年;

8、目标八:受益群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市级资金40万元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用于临床科室医疗设备购置,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到位,报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准确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机构设置:医学装备科。监管措施: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内审办。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了病理科等临床科室1套设备采购。

2、所有设备质保期≥1年,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3、采购总额按计划完成40万元。

4、为外科购置前列腺电切内窥镜一套,提高了男性生殖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健康水平。

(二)项目效益情况。

1、可持续影响时间达5年以上。

2、受益群体满意度≥95%。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采管均在医学装备科。

2、预算与执行有差异,在具体采购时未严格按预算的项目(设备资产名称)执行。

(二)相关建议。

1、2021年争取实现采管分离,进一步完善相互监督机制。

2、严格执行预算。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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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