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举办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
颜吉芳
2015年12月23日,泸州市举办了2015年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本次培训由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联合主办,市妇幼保健院具体承办,旨在进一步推进《泸州市出生医学证明协作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促进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化管理。各区县公安分局户籍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妇幼健康服务股长、各区县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负责人和签发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市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科邱亚莉副科长主持了培训会。会上,市妇幼保健院游勤建副院长分析了区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难点,项目负责人颜吉芳培训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及常见问题处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版式及防伪技术等内容。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大队窦翠萍科长讲解了户籍管理规范中出生婴儿入户办理业务要求等。
市卫计委王建伟副主任出席培训班,并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的工作提了3点要求::一是正确认识。各区县主管部门要认识到出生医学证明本质是反映人出生自然状况,不得违规设置发放的前置条件;要认识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办理出生入户登记之间不是等号;要认识到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重点就是抓规范,力争出院及时办理率达到98%以上,减少遗留问题;要认识到出生医学证明责任重大,终身负责;要认识到出生医学证明不仅是抓管理,还要抓服务。二是强化管理。各区县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切实弄清政策要求,及时确保国家、省、市级文件要求落地;严格执行市卫计委、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协作、户籍管理等四个关键文件,突出主动服务核心。三是加强协作。各区县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泸州市出生医学证明协作管理工作方案,卫计部门与公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证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工作衔接,切实便民利民,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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