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车辆报废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救护车车辆报废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线上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SFYBJYCG2026(X18)
项目名称:救护车车辆报废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预算金额:2000.00元
二、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2辆救护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报废评估。
2.车辆基本信息:
序号 | 车辆牌号 | 累计行驶里程 | 注册登记时间 | 已使用年限 |
1 | 川EA61J0 | 18万公里 | 2015年12月10日 | 11年 |
2 | 川EAH150 | 18万公里 | 2013年8月11日 | 13年 |
3.出具符合司法鉴定及行业规范,真实可追溯、可核验的鉴定评估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告要求:两名及以上持证评估师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及司法鉴定专用章;附完整车辆实拍车况照片;明确载明车辆信息、检测数据、价值核算及处置(续用/报废)专业建议;内容完整、结论清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要求:评估机构须具备市级及以上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评估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二手车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其他要求
1.评估机构具备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备案业务范围包含机动车司法鉴定、机动车价值评估、车辆损失鉴定、车况检测等相关类目,具备独立开展机动车评估鉴定的合法资质。
2.评估人员必须到场完成实车检测、车况核验、数据采集等全套工作,严禁远程预估、代检虚检、无资质作业。
3.评估机构为独立第三方主体,须保持中立公正。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与车行、修理厂、二手车交易机构等存在利益关联、股权挂靠及利益输送关系。评估须严格依据车况及行业标准定价,严禁人为调价、干预结果、弄虚作假。
五、报价时间及要求
1.报价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5日中午12:00止(北京时间)。
2.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线上询价,不需要现场投标或邮寄,仅需将以下资料(模板详见附件)制作为PDF格式文件并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然后发送至邮箱lzsfybjycg3[at]126[dot]com。
(1)公司/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等)(格式1);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本人投标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2);
(3)法定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格式3-1、格式3-2);
(5)报价表(格式4);
(6)特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特殊要求则不提供)。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采购人将在2026年8月5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统一打开邮箱查看报价,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采购人现场随机抽选。
七、交付要求
成交人收到采购人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评估报告。
八、验收要求
交付完成后,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自行组织验收。
九、付款方式
交付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合格发票次日起30日内,支付验收金额。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99号
联系方式:行政办公室:0830-6606303
采购部:0830-660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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